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中医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冀中医教〔2019〕54号),为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师的教学水平,本学期学校决定继续开展学生评教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承担学校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含外聘教师、实验技术人员)。
二、参加评价人员
本学期所有参加课程学习的我校全日制本科各专业在校生。
三、评教流程
1.宣传动员
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学生及教师评价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各班由辅导员负责组织召开学生评教主题班会,对学生评教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进行正面教育,要求学生认真对待评教工作,严格掌握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教。
2.组织实施
各教学单位组织授课教师让所有任课班级学生依据评教流程对本人进行评价(如分组教学时,学生只评价本组的授课教师)。
3.评教时间
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3日。
本次评价通过超星学习通进行,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河北中医学院学生评教流程》(附件1)。评价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加入超星学习通评价问卷问题咨询交流群547036968进行咨询。
四、注意事项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做好宣传动员,使广大师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对待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附件1:河北中医学院学生评教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