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中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冀中医人〔2014〕15号),学校决定启动2023—2024学年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2023年教师岗位新补充或从事高校教师工作不满一年的新调入专任教师;各教学单位认为需要配备指导教师的40岁及以下青年教师。
二、培养期限
2023年10月—2024年9月。
三、导师遴选
青年教师导师人选由青年教师所在教研室提出,经青年教师本人和导师双方同意后,填写《河北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表(见附件),由所在教学单位审批,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为保证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质量,每名指导教师原则上每次只能指导1名青年教师。
四、导师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
2.在相关专业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学术水平高,科研能力强,每学期承担一门及以上必修课程教学任务。
3.具备教授、副教授职称。
4.身体健康,能够完成指导工作。
五、导师职责
1.负责对青年教师开展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引导青年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老师,关心青年教师思想修养,通过言传身教帮助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青年教师树立崇高的师德,培养青年教师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爱岗敬业的精神,使之成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高校教师。
2.根据青年教师的专业方向、知识结构和承担的教学任务,制定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指定进修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从教学方法、讲课技巧及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青年教师备课,协助选用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旁听青年教师试讲和课堂讲授情况。
3.每学期对青年教师进行课堂教学示范不少于10学时,深入青年教师任教的课堂(实验室)听课不少于10学时。
4.帮助青年教师全面了解所在学科的科研情况,有针对性地协助青年教师合理选择研究方向,拟定切实可行的科研计划,申请研究课题,正确开展科学研究(含教学研究)工作。
六、培养对象任务
1.尊重指导教师,虚心求教,积极主动地争取导师在思想、业务上的指导,主动向导师汇报在教学工作中的思想情况、教学情况和业务进修情况。
2.认真参加各类教育教学培训,完成导师指定的课程选修、知识学习、科学研究(含教学研究)或临床实践等任务。
3.在导师指导下,熟悉掌握教学过程各环节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掌握所承担讲授课程的结构和内容,学会根据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内容,选定参考教材。
4.学习导师的教学科研经验,掌握教学科研的方法。每学期旁听导师的课堂教学不少于10学时,并做好听课小结;积极参与导师科研项目、教材编写、课件制作、课题申报和研究及论文的撰写等。
5.指导期满后,应对自己所完成的教学、科研工作和进修情况进行总结,并以河北中医药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撰写发表1篇学术或教学论文。
七、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培养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围绕落实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教育工作的“两个根本”,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教师教学主体地位,要让每位教师从思想、认识和行动上统一到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上来,认真负责地做好青年教师的导师遴选和培养工作。
八、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于10月13日前将《河北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89926094 邮箱:hbzyjf@163.com
河北中医药大学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