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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医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验收和启动2020-2021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3】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中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冀中医人〔201415号),学校决定对2019-2020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同时启动2020-2021学年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2020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验收工作

(一)考核验收对象

2019年入职并列入导师制培养计划的青年教师及其导师。

(二)考核内容

1.对青年教师的考核

主要考核青年教师完成导师指定的课程选修、知识学习、科学研究(含教学研究)或临床实践等任务完成情况;旁听导师课堂教学情况;教材编写、课件制作、课题申报和研究、论文的撰写与发表、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等情况;教学能力等。

2.对导师的考核

主要考核导师对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落实情况;指导青年教师成长采取的措施;深入青年教师任教课堂听课与指导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培养效果等。

(三)考核组织

1.教学单位考核

各教学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办法的制定及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由二级教学单位院长(主任)任组长,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考核组成员由主管教学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教学督导组专家、专业负责人等组成,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教学单位考核小组主要对本单位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随堂听课,形成反馈意见,帮助青年教师成长,指导青年教师发展;组织随堂听课并填写《河北中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情况考核表》(见附件2),对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给出评价意见。考核结束后形成本单位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含本单位青年教师培养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导师制的建议、对导师及青年教师的综合考评意见等。

2.学校考核

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师发展中心、人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教务处、科技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本科教学督导组专家组成。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各教学单位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情况进行验收,根据导师及青年教师的考核答辩情况、15分钟的课堂演示情况及导师制培养的相关材料进行量化打分(评分表见附件1),根据打分情况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四)学校考核验收会议议程

1.听取汇报

各教学单位汇报本单位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情况(3分钟)。

2.考核答辩

导师介绍培养过程(3分钟);青年教师汇报培训体会与收获,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提问及青年教师答辩(8分钟);听取青年教师教学演示(15分钟);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打分(分值占考核总成绩的50%)。

3.查阅材料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查阅导师制实施情况相关材料并量化打分(分值占考核总成绩的50%)。

4.验收结果

对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答辩评分及相关材料的评分进行汇总,确定考核成绩,全校排名,按照30%的比例评选考核优秀人员(含直接认定考核优秀人员),学校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考核结果。

5.河北中医学院2019-2020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验收会议工作安排(附件3),各教学单位自行确定被考核人上场顺序。

(五)相关说明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指导教师及青年教师未按照导师制培养计划完成培养任务的;指导教师未按照要求对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示范及深入课堂开展随堂听课的;青年教师未按照要求旁听导师课堂教学的。

2.直接认定考核优秀资格

青年教师及指导教师按照导师制培养计划完成培养任务,无不合格行为,且在培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奖励的,可直接认定考核优秀。

3.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优秀、合格的导师,按规定计发津贴和计算工作量。考核不合格的导师,不计发津贴,不计算工作量;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应继续参加培养,当年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二、2020-2021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

(一)培养对象

2020年教师岗位新补充的专任教师;从事高校教师工作不满一年的新调入人员;各教学单位认为需要配备指导教师的40岁以下青年教师。

(二)培养期限

202010月—202110月。

(三)导师遴选

青年教师导师人选由青年教师所在教研室提出,经青年教师本人和导师双方同意后,填写《河北中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表(见附件4),由所在教学单位审批,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为保证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质量,每名指导教师原则上每次只能指导1名青年教师。

(四)导师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

2.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学术水平高,科研能力强,每学期承担一门及以上必修课程教学任务。

3.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

4.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五)导师职责

1.负责对青年教师开展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引导青年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老师,关心青年教师思想修养,通过言传身教帮助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青年教师树立崇高的师德,培养青年教师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爱岗敬业的精神,使之成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高校教师。

2.根据青年教师的专业方向、知识结构和承担的教学任务,制定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指定进修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从教学方法、讲课技巧及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青年教师备课,协助选用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旁听青年教师试讲和课堂讲授情况。

3.每学期对青年教师进行课堂教学示范不少于10学时,深入青年教师任教的课堂(实验室)听课不少于10学时。

4.帮助青年教师全面了解所在学科的科研情况,有针对性地协助青年教师合理选择研究方向,拟定切实可行的科研计划,申请研究课题,正确开展科学研究(含教学研究)工作。

(六)培养对象任务

1.尊重指导教师,虚心求教,积极主动地争取导师在思想、业务上的指导,主动向导师汇报在教学工作中的思想情况、教学情况和业务进修情况。

2.认真参加各类教育教学培训,完成导师指定的课程选修、知识学习、科学研究(含教学研究)或临床实践等任务。

3.在导师指导下,熟悉掌握教学过程各环节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掌握所承担讲授课程的结构和内容,学会根据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内容,选定参考教材。

4.学习导师的教学科研经验,掌握教学科研的方法。每学期旁听导师的课堂教学不少于10学时,并做好听课小结;积极参与导师科研项目、教材编写、课件制作、课题申报和研究及论文的撰写等。

5.指导期满后,应对自己所完成的教学、科研工作和进修情况进行总结,并以河北中医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撰写发表1篇学术或教学论文。

三、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培养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围绕落实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教育工作的两个根本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教师教学主体地位,要让每位教师从思想、认识和行动上统一到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上来,认真负责地做好青年教师的导师遴选和培养工作。

四、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于1128日前将《河北中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一份、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情况总结报告一份、《河北中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情况考核表》一式三份及以上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89926094

  箱:hbzyjf@163.com

 

附件:1.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验收量化评分表 
           2.
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情况考核表 
           3.
2019-2020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验收会议安排 
           4.
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

 

  

河北中医学院        

2020119日